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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Chapte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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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亮眼的荧绿色球服,一眼就看到套在16号球服里的人,那是正在卖弄运球伎俩的李莫。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预感他的骨头一定很痒了,我得时刻摩拳擦掌,好把他毒打一顿。

矩形篮球场边上围着许许多多看客,从观众席中不时传来如雷贯耳的掌声和加油声。

喧闹的人群旁边有个游客稀疏的绿茵场,我宁可把我的注意力,一字不落地放在那片种植着假草的足球场上。

我很好奇为什么运动场不能是圆形的?打破原有的比赛进行斗争一定很有趣。

当你稍微定定神,你就会发现篮球场上跑动的身影,全是精瘦的高个子。

足球场上的学生就很不相同了,他们是敦实的矮子,腿部的肌肉强健,好像两项竞技运动,天生注定了参与者的身材特征。

操场上参与运动的也全是男性,学校的女生多半在打羽毛球,又或者绕着跑道散步吃零食。

我的眼睛焦急地在人山人海的篮球场,和辽阔寂寥的足球场里扫来扫去,渐渐看到了一件叫人叹为观止的事情。

在我朦朦胧胧的眼睛下面,踢足球的男生把足球踢到了打篮球的男生的手里,打篮球的男生开始用手拍足球,把足球投进篮球框里,接着打篮球的男生把真正的篮球回报给踢足球的男生脚下,踢足球的男生脚下踢着篮球过人,一个凌空射门,篮球进了足球球门。

打篮球的那群人在欢呼,把足球投进了篮球框,踢足球的那群人击掌庆祝,把篮球踢进来足球的球门,这是个无与伦比的精彩瞬间。

想起打足球和踢篮球,我就高兴得想大叫起来,当我闭眼,在睁开眼睛,两个球又回到他们应该待的固定场合,就像人和人一样,必须处在你能胜任的场所。

虽然我会打篮球,我自信我是本校最会打球的男学生之一,但我满足于当一个观众。

枪打出头鸟,我才不想上场去耍威风,我也不想维护班集体荣誉,怎么说来着,班主任也说我是个集体荣誉感很差的人,这句话说点半个字不假,一个标点符号也不假,这应该是我听过最真诚、最中肯的赞美了吧!

哦,得了吧,我难道会不知道自己是个天生的另类?

我纳闷有谁会想象得出,我自呱呱坠地那天起就不是个不合群的人,我真受不了群体生活,你总会遇见这样或那样的变态,你不想理他们,他们却偏要来招惹你。

再来看看那些为集体增光的优秀球员的表现吧,即使我站在三楼的过道,和篮球场相隔那么远,我也能看见我们班肤白貌美的女同学,在喊场上某个男同学的名字,他就站住看着她们傻笑,那搔搔汗湿的头发的动作很是憨厚,他们本无意做出这个动作,但在我看来他们多么像在装模作样。

我一个人站在走廊上,默默消化着被数学老师拒绝的悲哀,伤心之余,有个莫须有的想法治愈了我。

这些大高个跑两圈就累得弯腰驼背,扠着腰喘粗气,他们的手背比手臂黑一点,就像戴了一双黑手套,他们的肩膀又比胳膊白上那么一点,穿上护袖似的,黑白分明。

我们班这些瘦骨伶仃的可怜虫,一定会被一班那些人高马大的给牛魔打败的。

一班是慢班,文化课成绩是全校公认的糟糕,可这不表示他们的运动细胞不好,他们的身体素质放眼全县也能排上名次,怎会是我们班那伙靠啃咀嚼教科书成长的书呆子、愣头青能打得过的。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列宁有个经典理论——每个民族文化里都有两种民族文化,若是把学校比喻成一种民族文化,那可不只有两种民族文化,这不用我多说了吧!

任何有脑子的人一旦进入了学校,就能在一个班级上发现很多对立、对抗的小团体,远比两种文化来得要复杂得多。

处理这些琐碎的杂事对我来说很棘手,我就没有方法来规避他们,所以我宁愿独来独往,规避掉多数没必要的麻烦,这样就清静多了。

我不知道我信奉的是什么主义,大约是个由我来开创先先河的新鲜主义,当鼻祖是很好玩的。

尽管主观上来说,我烦透“鼻”这个字,那让我想到一坨黄黄绿绿的鼻屎,很倒胃口不是吗?

我也不知道我是从哪个渠道了解到的这个理论,我还知道些别的课内学不到的知识呢!

我发觉课外知识比课本里麻烦内容有诱惑力多了,连“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荒漠野草生息不绝,反教春花盛放凋零”这两句话我都铭记住了,够屌吧!

想问我,这套随口就把一些看似超级文艺的话吐出来的本领,是从哪里学来的?

实话告诉你吧,我肚子里的墨水,不可能少于班上任何高分同学,我大脑的类型,恐怕不适合放在学校这一块小土地上,我憧憬在更加宽阔、广袤和自由的荒漠放逐。

搞笑的是,我也不知道我从哪里接触到的这些丰富多彩的东西,学校的图书馆不对外开放,首先排除我在图书馆偷师学艺的可能性,我精神世界的第一来源大概是网络。

看书我只爱看漫画书,我上课不能做到心无旁骛,谁叫老师不给我们多讲点诙谐幽默的课外知识。

我每天就像做梦一样,过着醉生梦死的校园生活,过着支离破碎的家庭生活,过着颠沛流离的梦境生活,大概哪里都没有我的容身之所。

我决定当一个流浪者,我多年前就有这个打算了,离家出走的打算,但是这个做法太傻了,我不会盲目地去做傻事的。

这个想法支持了我很多年,我想着人生还有别的选择,生活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

有很多有意思的人都是流浪过的呢,看他们混得人模狗样,我的智力得到了尽可能地开发,我的四肢同他们一样健全,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吧?

我轻易不会死在路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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