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闹过这一场后,竟十分默契地陷入某种“风平浪静”的怪圈里。
陈常山倒是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丝毫不见那一晚的癫狂。他似乎真将商枝的话听进去,开始一丝不苟地遵守医嘱。
只是每一次吃药时,他总是另辟蹊径。药丸本就五颜六色的,表面附着一层糖衣。可陈常山非要将药丸咬碎,任由苦涩蔓延道舌尖,那凶戾的模样活像是在嚼某些人的头盖骨。
当然,商枝坚决认为这是他对辛京墨“恨之入骨”的表现,愣是一点都没有想到自己身上。
这位年轻人凭借对自身良好的认知,直接在争吵完的第二天,就安排好全身检查,将昏头昏脑的陈常山哄进检查室里面。
显而易见,商枝像是一只护着小鸡崽的老母鸡,小嘴说个不停,全程都在一旁陪同。
一会是害怕医院的空调太冷,非要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到陈常山身上;一会是惦记陈常山胃不舒服,非要用手暖着;一会是担心陈常山反感扎针,还十分应景地高歌一曲《Frozen:Let It Go》,激励得医生检查效率都加快了不少。
对此,陈常山的感受就是——吵。
非常吵,十分非常特别吵。
简直比发情期的噪鹃还吵。
在第三遍听见“GG Bond童话里做英雄”这句歌词的时候,他终于忍无可忍,直接一巴掌拍到商枝脸上去。
奈何他坐在椅子上,又被商枝搂进怀里,眼睛只能瞧见商枝的半块腹肌以及医生按捺不住的嘴角。那手不可避免地偏离一点方向,擦着一个柔软的东西而过。
紧接着,腰间的手消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逮住陈常山的手,揉搓两下以示安慰之后,还顺便留下两个亲亲。
“哥哥,不害怕。”
陈常山的视线里,那个医生的嘴角似乎又上扬了十五度。他只能抽回手,装模作样地擦了擦皮肤上并不存在的口水,又死死掐了一把商枝的大腿泄愤。
下一秒,一个微小的颤栗被陈常山察觉。
大腿......大腿上有昨天的伤口。
记忆终于在高昂歌喉的刺激之下苏醒。
他该记得的,却又忘了。
他忘了商枝大腿上的字,那是他们联手刻下的字母,是一个百感交集的字母。
太傻了,像是中二少年一样。
陈常山难得批判起发病的自己。
“你是恨我的吧。”
恨我心里头明明有别人,还故意招惹你;恨我知道你喜欢我,偏偏要告诉你真相;恨我心里只有三分真情,嘴里讲出来却有十二分;恨我情绪不稳,在你腿上留下疤痕……
陈常山在心里列举出一大串罪状,只等着商枝盖章确认。只是这没头没尾的一个陈述句,倒惊得医生的动作都不自觉地放慢下来。
“我爱你。”
爱你心里头明明有别人,但还是愿意接纳我;爱你知道我喜欢你,事先说出真相,不舍得骗我;爱你心里有三分真情,愿意陪我玩幼稚的情爱问答游戏;爱你情绪不稳时,面对我也会心软……
商枝弯下腰,在毛茸茸的头顶落下一个亲吻。大手抬起陈常山的脸颊,两人对视的时候,他狡黠地眨眨眼睛,才继续唱没唱完的儿歌。
莫名其妙……
越是脱口而出的东西,越是显得廉价。
陈常山生出些逆反心理,只觉得这些情啊爱啊都无趣至极,像是一个巨大的枷锁将时间都关押起来。等到回过神来时,才发现时间已经压榨得所剩无几。
他开始自动屏蔽商枝的歌声,手也百无聊赖地垂到一边,开始思考宵华什么时候才会到繁洲岛,母亲的祭日要送什么花?
说起这个问题就可笑,多少年过去了,陈常山总会在八月烂醉如泥。不是抱着辛京墨的墓碑哭,就是抱着母亲的墓碑哭。
白天哭一场倒还好,起码管理员还会好心地叫醒不省人事的陈常山。若是半夜三更,怕是要吃一棍子才算了事。
陈常山还记得有一次半夜喝醉了酒,直接迷迷糊糊地翻过栏杆,找到墓碑就大哭一场。当手电筒照到脸上时,他甚至还能听见管理员嘴里念叨的“阿弥陀佛”。
说来,可能真有人在保佑陈常山。不然,醉醺醺地去爬四五米高的大门,竟也没把他摔着。
如今倒也好,少一个祭拜的墓碑,也少一个翻栏杆的理由。
“哥哥,我唱歌好不好听,和人鱼比哪个更好?”
商枝一曲罢了,还不忘询问陈常山的建议,见他根本不想搭理,又自顾自地说道:“我觉得哥哥的声音就很好听,哥哥是人类里最会唱歌的人鱼,人鱼里身材最棒的人类……”
……
陈常山还处在神游的状态,等到他反应过来,就只能看见医生揶揄的眼神,还有那该死的微笑,就跟焊在了嘴角一样。
事实说明,偃旗息鼓的陈常山并不能打消商枝的积极性。他反而更加活跃,就像一只开屏的花孔雀,无时无刻不在吸引陈常山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