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时正刻,大明宫紫宸殿。
青铜鹤衔莲枝烛台上的灯火次第燃亮,将殿堂映照得煌煌如昼,却驱不散那股沉滞的、混合着龙涎香、墨汁与无数心思盘算的压抑气息。御座之上,皇帝李治头戴乌纱翼善冠,身着赤黄色常服圆领袍,腰系九环玉带,依贞观八年定制,朔望常朝便服如此。他面色略显苍白,但一双眼睛在冠下沉静如古潭,目光缓缓扫过丹陛下黑压压的朱紫公卿。在他身侧,御座东面,一面紫檀木嵌螺钿的六曲屏风静静矗立,屏面以金丝绣着精细繁复的百鸟朝凤图,栩栩如生。屏风之后,隐约可见翟衣凤纹的华美衣裾曳地,皇后、天后武媚并未与皇帝同坐御案,而是于屏风后设榻,身影被屏风巧妙遮掩大半,这正是“二圣临朝”多年形成的微妙格局——帝在明,后在暗,共同俯视着这天下权柄的中心。
太子李贤与英王李显立于百官之首,一个眉宇间隐有忧色,一个则微垂着眼,不知在想些什么。三品以上官员手执象牙笏板,按品阶雁列于光可鉴人的金砖之上。殿角铜壶滴漏的“嘀嗒”声,与御史台监察御史巡殿时靴底与金砖摩擦的轻响,交织成一种令人心悸的节奏。
“臣,刑部尚书裴炎,有本启奏!”
一声高亢而略显急促的奏报,如裂帛般划破殿中沉闷。裴炎手持象牙笏板,大步出班,他今日未着朱紫常服,反而是一身庄重的绛紫色朝服,头戴三梁进贤冠,更显肃杀。他手中笏板尖端微微上抬,自有一股逼人的气势。
“臣,弹劾太平公主殿下三罪!” 裴炎声音洪亮,在空旷的大殿中激起回响,“其一,擅调公主府亲事府、帐内府卫队,冲撞大理寺正堂,干扰三司会审,藐视国法!其二,于公堂之上,毁损獬豸神像,亵渎律法威严!其三——” 他话音一顿,猛然侧身,目光如电,射向立于武官班列末位、垂手而立的刘皓南(薛绍),“纵容驸马都尉薛绍,于光天化日、帝都街衢,悍然格杀二十七人!其中三人,经臣刑部、大理寺、鸿胪寺三方会勘,确系持有吐蕃赞普所颁信物之使团成员!今吐蕃赞普已遣使责问,邦交堪忧,此皆因驸马妄动干戈,公主驭下不严所致!三罪并罚,请陛下、天后明正典刑,以儆效尤,以安四夷!”
裴炎话音甫落,礼部尚书、周国公武承嗣立即出列,他头戴三梁冠,冠上簪缨因动作而急颤:“陛下,天后明鉴!裴尚书所言句句属实!那三名吐蕃死者,怀中藏有布达拉宫金牒,乃赞普亲卫‘本’之凭证!去岁我朝方与吐蕃续订盟约,互市往来,边境稍宁。如今驸马当街格杀其使团成员,虽事出有因,然手段酷烈,人数众多,吐蕃岂能甘休?若因此重启边衅,烽火再燃,这干系,谁人承担?!” 他语速又快又急,将“邦交”大义牢牢扣在头顶。
“武尚书此言差矣!”
一声沉喝,如金石坠地。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李敬玄踏前一步,他年过五旬,身姿依旧挺拔,身着便于行动的戎装常服,腰间并非玉带,而是一条牛皮革带,战靴踏在金砖之上,铿然有声。他目光锐利如鹰,直刺武承嗣:“吐蕃狼子野心,何曾有一日真心盟好?就在三日前,洮州急报,吐蕃骑兵假扮马贼,掠我边民三百,焚毁村寨!此等行径,与贼何异?依《唐律·卫禁律》,凡持兵杖、弓弩、矛矟之属,近皇族车驾仪仗,无须号令,格杀勿论,皆以谋逆论处!金吾卫当场格杀者,皆是手持利刃、强弓硬弩,直扑公主车驾之凶徒!此非妄动干戈,乃恪尽职守,护卫天家!”
他顿了顿,身上鎏金明光铠的护心镜反射着烛火,光芒刺目:“我大唐立国,太宗皇帝有言:‘寇可为,我复亦为;寇可往,我复亦往!’ 兵者,国之大事,然我大唐的兵锋,是让四夷怕的,不是让我天朝贵胄,去惧怕那些背信弃义、劫掠边陲的豺狼!礼部要论盟约,好啊,先让吐蕃赞普,把他那些在洮州道上杀人放火的‘使团’撤回去,我们再谈!”
“李尚书所言,正是末将肺腑之言!”
又一个浑厚的声音响起,带着沙场特有的铁血气息。左金吾卫大将军程务挺出列,他身材魁梧,甲胄在身,行动间甲叶撞击,声音冰冷铿锵,如冬日冰河迸裂。他面向御座,抱拳道:“陛下!天后!裴尚书弹劾驸马‘擅杀’,弹劾公主‘纵容’,那末将倒要问问,昨日修政坊街道,我金吾卫三十六名儿郎,为护卫公主车驾,血战殉国,他们的尸首如今还停在金吾卫停尸院中,人人身上皆有淬毒弩箭贯穿之伤!那些刺客,袖中藏匿吐蕃特制三棱毒箭时,可曾想过‘邦交’二字?可曾对我大唐律法、对我天家威仪,有半分敬畏?!”
他猛地抬头,眼中血丝密布,怒视武承嗣,声如洪钟:“礼部要论盟约,要论邦交,可以!先问问我金吾卫停尸院里,那三十六具尚未寒透的忠烈骸骨答不答应!问问他们家中倚门盼儿归的白发爹娘、孤儿寡母答不答应!”
就在这时,班列中又一人越众而出。此人身材并不如何高大,却步履沉稳健硕,每踏一步,似乎连殿中金砖都在微微震颤。他一身玄色铠甲,肩吞兽首狰狞,甲叶边缘沾着未曾拂尽的干涸沙尘,正是刚刚自陇右道班师回朝叙职的右领军卫将军、检校左羽林军、安东镇抚大使、燕国公李谨行。他乃靺鞨族酋长之子,归化大唐后战功卓著,是军中悍将。
李谨行声如闷雷,在殿中炸开:“陛下,天后,末将刚从洮州前线回来!月内,吐蕃骑兵假扮商队,在洮州道上劫杀我朝往来使团、商队,已达七次!尸横遍野,财货被掠一空!” 他霍然从腰间革囊中抽出一支断箭,箭头幽蓝,显然淬有剧毒,“此箭,便是在最后一次被劫使团现场寻获!诸位请看这箭镞,冷锻螺纹,钢口极佳,这锻造纹路——” 他举起断箭,“与昨日行刺刺客所用箭镞,如出一辙!更可疑者,这箭杆缠弦处,用的是吐蕃高原特有的牦牛筋!而箭杆尾羽的粘合之法,却是关中匠人惯用的鱼胶!此等不伦不类、欲盖弥彰之物,分明是有人故意嫁祸吐蕃,搅乱视听!其心可诛!”
武将们接连发声,气势如虹,文官班列中却有一人阴恻恻地插言道:“纵然刺客身份存疑,然驸马都尉当街施展那等诡谲的……星衍遁甲之术,引动天象,北斗七星光耀白昼,长安百姓皆见,议论纷纷。此等近乎巫蛊之术,骇人听闻,岂是诗礼传家、河东薛氏的祖训?” 说话的是御史台一位侍御史,姓赵,素以风闻奏事、言辞刻薄著称。
他此言一出,殿中为之一静。许多文官,尤其是崇尚儒学的老派臣子,脸上都露出深以为然或忌讳莫深的表情。
“哦?”
一个平和却不失威仪的女声,自屏风后淡淡响起。正是天后武媚。她没有现身,只闻其声。
“赵御史博闻强识,连薛氏祖训都了然于胸。” 天后的声音听不出喜怒,“只是,本宫倒想请教,袁天罡道长,乃先帝太宗皇帝亲封的‘护国真人’,其《推背图》玄妙精深,亦曾得先帝赞许。依赵御史所言,莫非袁真人所学,亦是‘诡谲巫蛊之术’?钦天监所司观星测象,制定历法,亦是‘妖妄惑众’?本宫竟不知,老子《道德经》五千真言,何时成了御史台口中的邪说?”
“皇后”,李治适时机开口,声音温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定力,“朕读《道德经》凡三十载,常感‘道法自然’之玄妙。星象之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只要不用于邪途,何罪之有?薛绍幼年体弱,曾于终南山随道人习练些强身健体、导引吐纳之术,昨日情急之下用以自保,虽有惊世骇俗之嫌,然其心可悯,其情可原。此事,不必再议。”
皇帝轻描淡写,将“星衍遁甲”定性为“强身健体之术”,既堵住了文官攻讦之口,又隐隐维护了薛绍。赵御史面如土色,诺诺不敢再言。
太子李贤见状,快步出班,撩袍跪倒:“父皇,母后明鉴!太平妹妹年方廿三,自幼受父皇母后宠爱,性子是急了些。昨日见驸马身陷囹圄,恐受刑辱,一时情急,行事或有失当,然其心纯孝,绝无藐视国法、轻慢朝廷之意!儿臣愿以太子金印担保,太平妹妹只是一时冲动,还望父皇母后念其年幼,从轻发落。” 他言辞恳切,将太平的行为归结为“年幼冲动”、“护夫心切”。
英王李显也紧跟着出列,跪在太子身侧:“父皇,母后,三哥所言极是。太平妹妹最是知礼,去岁吐蕃使臣宴间失仪,还是妹妹援引《周礼》规劝,使其惭惶而退。昨日之事,实属关心则乱。儿臣也愿为妹妹作保!”
两位皇子接连求情,殿中气氛稍缓。然而,老牌关陇士族的代表,荥阳郑氏的家主,年迈的郑仁恺,却在此时颤巍巍地出列。他须发皆白,声音苍老,却带着久经宦海的沉稳与力量:“太子殿下、英王殿下爱护幼妹,手足情深,老臣感佩。然,国法如山,不容私情。老臣还记得,永徽三年,有宗室县主,因琐事鞭笞百姓致死,虽年少,仍被削去封爵,贬为庶人。公主殿下昨日所为,冲撞法堂,毁损证物,若只因‘年少’、‘情急’便可轻轻放过,那置《唐律疏议》于何地?置朝廷法度于何地?长此以往,皇室宗亲皆可效仿,三法司威严何存?不如……废了三法司,改设公主府刑堂罢了!” 他最后一句,声音陡然提高,带着辛辣的讽刺。
这番话,引来了不少出身关陇、山东高门的朝臣暗暗点头。
就在此时,一直眼观鼻、鼻观心的大理寺卿张文瓘,忽然轻笑一声,声音不大,却在寂静的大殿中清晰可闻:“郑公所言甚是,国法如山。只是……” 他慢悠悠地抬起眼皮,看向裴炎,“下官倒有一事不明,想请教裴尚书。昨日三司会审,人犯尚未定罪,证词仍在核对,裴尚书何以急不可耐,竟要对驸马都尉动用……浸了桐油、专伤经脉的拶指?若非公主殿下及时赶到,恐怕此刻,驸马右手已然尽废。裴尚书,这……也是《唐律疏议》的规定?还是刑部……另有章程?”
“浸油的拶指?!” 殿中顿时响起一片压抑的惊呼。
裴炎脸色瞬间变得极为难看,急声道:“张寺卿休要胡言!刑部用刑,皆依律例!昨日……昨日不过是寻常……”
“是不是寻常,验过即知。” 张文瓘不紧不慢地截断他的话,从袖中取出一小截明显颜色较深、带有油渍的竹片,“此物,是公主殿下昨日扯断拶指时,崩飞到臣脚下的。臣已让仵作验过,确是浸泡过桐油。刑部大堂之上,众目睽睽,证据在此,裴尚书,可要当庭验看?”
裴炎一时语塞,额角青筋隐现。
就在这僵持之际,一直沉默立于武官班末的刘皓南,忽然动了。他向前几步,走到御阶之下,撩袍跪倒,动作从容不迫。然后,在满殿目光注视下,他抬手,解下了腰间那枚代表驸马都尉身份的银鱼符,轻轻搁置于身前光洁的金砖之上。玉质银鱼符与金砖相触,发出清脆而孤寂的一声轻响,瞬间压下了殿中所有的嘈杂。
“臣,薛绍,” 他声音清朗平稳,“认罪。”
他继续道,目光垂地,姿态恭顺:“臣认‘闺门不肃,致令公主殿下忧心失仪,冲撞法堂’之罪。殿下年轻气盛,皆因臣处事不当,未能及时陈情避嫌所致。此罪,臣愿一力承担,甘受任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