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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番外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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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六点十七分,沈映晚醒了。

没有闹钟,没有阳光,没有声音。

她的身体内部像装着一台精密的、从不出错的仪器,每天在同一时刻将她从睡眠中平稳地推送出来,像潮水退去后露出的沙滩。

她睁开眼睛,天花板是白色的,中央空调的出风口在微微震动,发出低沉的、几乎听不到的嗡嗡声。

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一点点灰蓝色的光,天还没全亮,秋天了,昼短了。

她没有立刻起床。

她侧过头,看着身边那一团。

温晚睡得很沉,整个人缩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小截鼻尖和几缕散落在枕上的深棕色头发。

她的睡相极差——这是沈映晚在多年同床共枕后得出的科学结论。

被子被她蹬得乱七八糟,一半拖在地上,一半缠在她腿上,像一个被拧过的麻花。

枕头被她压了两个,还有一个被她抱在怀里,抱得紧紧的,像一只抱着树干不肯松手的树袋熊。

她的嘴巴微微张着,呼吸很轻很慢,偶尔会发出一声含混的、像小动物一样的“嗯——”,然后翻个身,把被子又蹬掉一些。

沈映晚看着她,看了很久。

每天早上她都会看一会儿。

不是因为她怕温晚消失,是因为温晚睡着的样子很好看。

不是“惊艳”的那种好看,而是一种安静的、没有防备的、像一只在阳光下晒肚皮的猫一样的好看。

她伸出手,把被子从地上捡起来,重新盖在温晚身上。

动作很轻,轻到像是在完成一件需要极高精度的手术。

温晚皱了皱眉,含混地说了一句什么,翻了个身,面朝沈映晚这边,把脸埋进了她的枕头里。

沈映晚的枕头上有她的味道。

洗衣液的味道,混着一点点晚香玉香水的尾调,和一丝极淡的、几乎不可辨别的、属于她自己的气息。

温晚总是这样,她不在的时候,就抱着她的枕头拱来拱去。

沈映晚第一次发现的时候,心里有什么东西被轻轻拨动了一下。

现在她习惯了。

六点二十五分,沈映晚起床。

她先把自己这边的被子叠好。

不是叠成豆腐块,是折三折,整齐地放在床尾。

然后把温晚那边的被子拉平,把她抱着的那个枕头从她怀里轻轻抽出来。

温晚“哼”了一声,眉头皱了一下,又松开了。

沈映晚把枕头放回原位,把被子拉到温晚下巴的位置,掖了掖被角。

然后她走进衣帽间,打开灯。

衣帽间很大,左侧是她的衣服,右侧是温晚的。

她的那边是灰、黑、深蓝、藏青,偶尔有一件白色的衬衫,像雪地上的光。

温晚的那边是粉、白、浅蓝、鹅黄、草莓图案、天鹅图案、卡通图案。

两边的分界线像一条泾渭分明的河,一边是冬天,一边是春天。

沈映晚看着温晚那边挂着的、这周新买的一件卫衣。

卫衣是奶白色的,正面印着一只正在吃草莓的、胖乎乎的、眼睛占了半张脸的卡通猫。

猫的头上戴着一顶小皇冠,皇冠上写着几个英文字母——“QUEEN”。

温晚穿这件卫衣的时候,沈念晚会指着那只猫说“妈妈,猫”。

温晚会说“不是猫,是妈妈”。

沈念晚就会说“妈妈是猫”。

接着两个人就会笑起来,笑得一样眼睛弯弯的,右眼尾的泪痣在灯光下一闪一闪的。

沈映晚看着那件卫衣,伸出手,摸了摸那只猫的耳朵。

毛绒绒的,软软的,像温晚的头发。

她把手收回来,拿了一件深灰色的高领毛衣,一条黑色的西裤,一件黑色的西装外套。

今天上午有两个会,下午要见一个从外地来的合作方,晚上——晚上没有安排。

她把衣服挂在衣架上,走进浴室。

洗漱的时候,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三十七岁。眼角有细纹了,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但仔细看——能看到。

嘴角也有,很浅,像是被时间用最细的笔轻轻画上去的。

皮肤不如从前了,不是“不好”,是“不如从前”。

从前不需要涂什么,洗完脸就是光滑的、透亮的、像剥了壳的鸡蛋。

现在不行了,现在洗完脸如果不涂东西,过两个小时就会觉得干。

她每天早上花五分钟护肤,爽肤水、精华、乳液、眼霜。

不是因为她爱美,是因为沈雅琴说过“女人过了三十五,皮肤不会骗你”。

沈雅琴说得对。

她不想老,她想继续陪着温晚和沈念晚。

她涂完最后一道面霜,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一眼。

还行。

不是“好看”,是“还行”。

三十七岁,有一个孩子,每天工作十个小时以上,睡眠不足六小时。

这样的生活,能维持“还行”已经不错了。

她不在乎。

她在乎的是温晚每次看她的时候,眼睛里那种光。

那种光不是因为她好看,是因为她“是”她。就像沈念晚说的——“另一个妈妈看妈妈的时候,眼睛会发光。”

沈映晚不知道自己看温晚的时候眼睛会不会发光,但她看沈念晚的时候,眼睛不会发光,会变软。

像棉花糖一样,软软的。

沈念晚说的。

她记得。

七点十分,沈映晚走出卧室。

走廊里很安静。

沈雅琴的房间门关着,她在里面做瑜伽。每天早上七点到七点半,雷打不动。

沈映晚下楼,走进厨房。

她先打开冰箱,拿出牛奶、鸡蛋、草莓、吐司。

然后打开橱柜,拿出平底锅、奶锅、两个盘子、两个杯子。

她做早饭的动作很熟练——温晚怀孕之后她开始学做饭,学了大半年,现在能做的不多,但温晚爱吃的几样她都会了。

煎蛋,单面,溏心,边缘微微焦脆。

草莓洗净,去蒂,对半切开。

牛奶加热,倒进杯子里,温度用手背试——不烫手,刚好入口。

吐司烤两片,一片抹草莓酱,一片抹黄油。

草莓酱是温晚自己熬的,上周末做的,装在一个玻璃罐里,冰箱里还有大半罐。

沈映晚把早餐摆在餐桌上,然后上楼叫温晚起床。

这是每天最困难的任务之一。

另一个任务是哄沈念晚睡觉,但那是晚上。

早上是温晚。

温晚睡觉的时候像一只树袋熊,起床的时候像一只冬眠被强行打断的熊。

不是凶,是糊。

整个人糊在床上,糊在被子里,糊在枕头上,像一块正在慢慢融化的、没有形状的、粘在任何接触面上的黄油。

“晚晚,起床了。”沈映晚站在床边。

被子下面蠕动了一下。

“嗯——”

“七点半了。”

“嗯——”

“今天周三,你约了林唯十点。”

被子下面沉默了。

然后被子被掀开一角,温晚从里面探出头来,头发乱得像鸟窝,右眼尾的泪痣在晨光中若隐若现。

她的眼睛还没完全睁开,眯成一条缝,像一只刚从洞里钻出来的、还没适应光线的仓鼠。

“林唯?”温晚的声音是哑的。

“嗯,你说要给她看念念的新照片。”

温晚愣了一下,然后整个人从床上弹了起来。

不,不是弹,是慢慢地、用尽全力地、像一棵被压弯的竹子终于弹回去一样地坐了起来。

“对!林唯!小唯!念念昨天画了一幅画,说要给唯唯妈妈看!”

她从床上爬下来,光着脚踩在地板上,跑进了卫生间。

沈映晚听着卫生间里传来的水声和含混的、像在哼歌又像在自言自语的声音,嘴角弯了一个很小的弧度。

她转身下楼,把早餐重新热了一遍。

温晚下楼的时候,穿着一件白色的宽松毛衣,一条浅灰色的针织长裙,头发扎了一个低马尾,右眼尾的泪痣被遮瑕盖住了。

她今天要出门,见林唯,所以化了妆。

不是浓妆,是淡妆,但沈映晚看得出来。

她涂了那支温辰从国外带回来的、色号叫“初恋”的口红。

粉粉的,嫩嫩的,像一颗刚熟的樱桃。

沈映晚看着她。

“口红颜色不错。”

温晚的耳朵红了。

“你看到了?”

“嗯。”

“好看吗?”

“好看。”

温晚的嘴角翘了起来。

她坐下来,开始吃早餐。

煎蛋,吐司,草莓,牛奶。

她先吃草莓,然后吃吐司,然后把煎蛋的溏心戳破,用吐司蘸着吃,最后喝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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