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它翻回到原先的一百零一页,拍拍屁股,晃悠走了——就像在沙地里坐过,屁股上满是开花的尘埃——人的小动作通常是很好笑的。
我断定那个中学女孩会哭哭啼啼地跑回来找书,没有长大的人,不会为丢了一本课本感到心碎的——可是我八年级不小心把地理书扔到臭水沟里就大哭过,因为书里有我众多的涂鸦杰作,我为它们溶于水中感到深深的难过。
促使我哀泣和促使她痛哭流涕的原因并不相似,女生痛苦是因为那本书上面布满了她写给偶像老公的情话,诸如“快来娶我吧”、“我爱你”“你是我的最亮的星”、“我要用你的眼睛去看世界”之类肉麻到我起鸡皮疙瘩的话。
当个偶像太好了,能够阴差阳错中变成一个汲取女孩子充沛情感的国王,他变得越发富有,而女孩变得愈加贫穷,最终活成了一个可怜的乞丐,内心世界空洞洞的。
要是有个女孩如此思慕着我,我早就把她当佛像一样供着了,我再是个无神论者,也会从那刻起开始信仰佛教。
这个世道就是这样,人们不爱该爱的人,却去为一些陌生人偶尔的遭殃掉眼泪。
唉,我挺想混进演艺圈里去的,假使我的外表适配那个圈子,我就能赚得盆满钵满了。倘若我是那个行业的人,我大可以说自己满不在乎能否获得影视奖项,而其实只有得不到的人才会张口闭口说自己毫不在意,生活的奔头不在于此,何必太过在意身外之物,一切都是不切实际的空谈。
实质上面对获得能够给我带来巨大声望的奖章,给我不小的成就镀上一层金光,我怎么会假装我很淡定,即使是再豁达的人,也难逃想要声名鹊起、蜚声中外的桎梏,得到了又怎会轻易舍去和放弃?
人表面上表达出来的东西不一样,但也只有重视或不重视的区分,内心都是很渴望的,我敢这么说的,是因为简而言之,不想当柿饼的柿子不是好的柿子,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我欲念好重,我好痴心妄想,我好不甘于平庸啊,我好想拍一部戏、唱一首歌、挣一个通告挣的钱,比平凡人一辈子挣的钱还多,我多么希望上一天班,能赚到人家穷其一生得不到的荣华富贵。
我肯定女生二十年后——若这本倒霉的书能撑到那个时候——翻开这本书看到这些字,准保会会心一笑,和朋友们诉说自己青春时期为偶像做过的那么些傻事,谑笑着大言不惭地坦白在这二十年里,更换了上百个用来意淫的明星男朋友。
记忆中,初恋年代久远,早已不知去向,他唱过什么歌、看过什么电视剧、喜欢什么款式的衣服、代言过什么品牌的广告,全都被遗忘得干干净净了,因为能风风火火在娱乐圈存活二十多年的人不多见,相信我吧,你干嘛不相信我呢?
想到这些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知不觉中发生的重大改变,我情绪跌落到了谷底,光阴真是太可怖了,它会缓缓慢慢却又明目张胆地摧毁我们现在所拥有的堡垒,事后一想,那不过是转瞬之间发生的事情而已。
时间又会充当一个滥好人,丢给我们一座茶杯犬都住不进去的草房子当作记忆拆迁、时光迁坟的补偿,那栋茅草屋是可以遮风挡雨,可是我们个头太大了,无论如何住不进去。
我躲在一根电线杆后面,藏躲在两栋房子重叠的阴影里,等了有半个钟头,终于等到那本书的主人。
令人惊讶的是,那不是一个娇滴滴的女生,如果我的眼睛没坏,那诚然是个正儿八经的铁血男儿。
我只看了一眼,就差点儿昏倒,我的头有那么一刻昏了,只是有股子力量支撑着我没倒下。
我盯着他发愣,大概足足一分钟才回过神来,想念宿舍墙壁上我用图钉摁住的贝克汉姆的海报了。
一阵短暂的沉默,他喜不自禁地对着书本傻笑。隔着薄薄的衬衫,我能看见他手臂上强壮的肱二头肌。对比一下我的细胳膊,我认为我很有必要去健身房锻炼肌肉了。
我看得那样仔细、那样专注,以致很难从惊愕中镇定下来,我甚至觉得那人并不陌生。
当他找回书本时,悲哀的表情一换,变成咧嘴一笑,我仿佛被鸡毛掸子捶打过,周身鸡毛漫天纷飞。
这难道是报复我认定书的拥有者是个女生的恶搞吗,我的好兄弟,不带这样玩的吧?
男生见到了我,激动中羞涩一笑,我的喉结哐啷响了一下。我在吞唾沫,要是我有预知的本领,我肯定不会留在这里看他小女生似的激动表现。不知道,好倒胃口的。
快走吧,快走吧,我像遭到了晴天霹雳,人站都站不稳了,手也似乎不能动弹了,我的心里鼓满疑虑,真想质问那名男生是不是在恶作剧,拿我当笑料。
受教了,受教了,堂堂一个男子汉,怎么爱一个男星爱得死去活来,真是给我们男性蒙羞,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男儿当自强,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童话里的故事都是骗人的。
你要是看到他为了夹在一本课本里的明星明信泪如雨下,你体内的器官可能会有比我更强烈的不良反应,我感觉我受到猛烈撞击,手脚发凉渗出冷汗,五脏六腑都爆裂出血。
我没法眼睁睁看着一个同类这么痴呆,他看上去印堂发黑,还是尽快走吧,远离不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