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这么说吧,福康安之母,一杯鸩酒,毁了马春花。
杀人偿命?不存在的。
律法尊严?不存在的。
侠义之道的不平则鸣?不存在的。
似乎只要福康安之母,拥有了马春花的准婆婆的身份,就自动拥有了对她生杀予夺的权力。
这就是金书武侠的价值观。
这就是金书所构造的世界。
在拥有远超现实世界武力值的前提下,在武林本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的前提下,在侠义之道,本应是对于主流价值观的补充和制衡的前提下,在侠义行为本应是一种特殊的法外救济的前提下,
一些本应目光超脱于传统价值观的拘囿的大侠们,依旧兢兢业业的守着某种陈腐的框架。
怎么说呢,胡斐为了素不相识的钉子户一家杀了凤天南全家(袁紫衣不计算在内,说实话,对于袁紫衣竟然还对□□了母亲,一天都没有养育过自己,而且还杀了继父令母亲带着自己自杀的人,拥有父子之情,才觉得真心不可思议。事到临头,居然还不忍)
对于向幼年时他施以援手的马春花,则完全没有为其复仇的概念。(虽然为了保全其性命,付出了极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