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
尖锐的警笛声和120救护车的鸣响,撕醒了酒店的一部分。
一部分客人还沉浸在睡梦或早餐的悠闲中,不明所以地探头张望。
钱多多,小唐,舒舒,坐在不不同房间里,接受问询……
在这之前,已经问询了一次。
警察看着第一次的记录:
1. 21:30——次日03:00:钱多多、舒舒、小唐及电商部共7名同事聚在钱多多的别墅套房(H-7栋下层)玩狼人杀。赵明澜中途加入,期间曾询问“怎么没看到沈叶璃”,被同事起哄后解释“觉得她玩这个会是高手”。
2. 03:15:众人散场。钱多多、舒舒、小唐三人洗漱后仍无睡意。
3. 03:40:小唐提议去24小时餐厅,三人通过客房服务呼叫电瓶车。
4. 03:55:六座观光电瓶车抵达,司机王某(工号17)载三人前往主楼餐厅。
5. 04:20-04:50:三人在餐厅用餐,监控及服务员证词可印证。
6. 04:55:三人乘原车返回途中,行至琉璃馆附近时听到第一声女性尖叫。
7. 04:56:司机王某用对讲机上报总台,并建议三人换乘其他车辆。此时第二声“死人了”传来,舒舒、小唐坚持前往查看,钱多多虽犹豫但仍同行。
8. 05:02:电瓶车抵达璇玑区B-3栋(死者房间所在别墅),保洁员李某正瘫坐在门口,尸体在别墅南侧芭蕉丛中被发现。
几个关键也交叉印证了:
——狼人杀参与人员名单完全一致
—— 电瓶车司机王某的证词与三人陈述匹配
——餐厅监控时间吻合
——总台接到王某报告的时间记录为04:56:23
但是后半部分,笔录在此处出现分叉。
舒舒和小唐均描述:“车灯扫过别墅转角时,看见一个穿深色衣服的人影从落地窗侧面的小门闪出,沿西侧竹林小径快速离开。”
而钱多多的原始笔录第8条写着:“当时很害怕,一直低头抓着小唐的胳膊,没敢乱看。”
年轻的警官掰了掰手指,放下手中那份三人几乎完全一致的报告,拿起笔,在记录本上敲了敲,发出有节奏的“笃笃”声,打破了略显压抑的安静。
他抬起眼,目光投向坐在对面的钱多多,语气平稳:
“钱女士,你们三人的前半部分陈述,基本一致。” 他话锋一转,“但是,关于到达现场后的描述,有些不同。”
钱多多放在膝盖上的手指微微蜷缩了一下。
警官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你的两位同事,舒舒女士和唐女士,在分别询问中均提到——”
“她们看到,有一个模糊的‘人影’,从死者的别墅里,快步走出来,然后迅速消失在旁边的绿化带里。时间点,大约就是在第一声尖叫响起的那个短暂间隙。”
他身体微微前倾:“可是你,” 他强调,“在你的陈述里,却明确表示——‘我真的没有注意(到有人)。’”
“为什么?是角度问题?光线问题?还是……” 警官停顿了一下,目光如炬,“你当时,在注意别的什么东西,或者……别的什么人?”
钱多多食指去扣拇指的倒刺。眼神有些游移,那个人影,她是看见了——也正因为看见了,才更困惑。走路的姿态像极了赵明澜,却又朦朦胧胧,看不真切。天色未明,她无法确定。
另一间询问室里,赵明澜坐在警官对面。
警官:“别墅监控显示,游戏结束后,其他人再未离开房间。只有你,凌晨四点半出去过,十分钟后返回。这期间你去哪儿了?”
“听见猫叫,出去找了一圈。什么都没找到,就回来了。”
“这间酒店的隔音是出了名的好。你能听见猫叫?”
“酒店里有没有猫,监控应该能看到吧。”
警官脸色沉了沉——他反感这种反问。
“监控有盲区。另外,死者生前与你发生过冲突,你踹过他一脚。对吗?”
“对。”
“你们有矛盾?”
“没有。”
赵明澜姿态松驰,神情里没有半点寻常人被问询时的紧张或闪躲。
警官看着他,觉得此人绝不寻常。
沈叶璃坐在自己房间里,态度异常配合,甚至主动提供细节。
“沈小姐,有人看到你与死者生前交谈甚久,最后一同离开温泉区。你们是什么关系?”
“他是钱多多的前男友。我听到他们争执,看见他被赵明澜踢下水后,就过去拉了他一把。之后我们聊了会儿,主要是他和钱多多分手的事。后来一起去餐厅吃了点东西,就分开了。”
警方调取了相应时间段的监控,确认两人一同用餐,随后沈叶璃先行离开。从表面看,并无异常。
警官合上记录本,忽然抬头:“为什么其他同事都是两人一间房,而你单独一间?”
“我睡眠浅,习惯一个人住。和钱多多她们商量后,原本同住的同事调去了其他房间。”
“原本和你同住的是谁?”
“舒舒。”
警官点了点头,没再追问,起身离开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