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哦!好吧。”罗夫洛斯于是迟钝地点了点头,显而易见,他看上去还是很好奇此前的疑问,但是在迟疑的几秒钟里,他为数不多的理智终于从满是水的脑袋里喷涌出来了。“这件事说起来有些复杂,侦探先生,您知道《和谐曲》吗?”
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因为他似乎得不到回应就会誓不罢休地等下去。
“当然了,我认为那还是很有名的。现在想来,大概侦探您也是看过了我演的剧才知道我是谁的吧?”
“我没看过。”
“哈哈……没看过也没有关系。”罗夫洛斯干笑了几声,但这并不妨碍他继续说下去,“实话说,我们剧院——尤其是最近一年,收入已经入不敷出了,直到新年前,剧院索性换了个股东。也许您有听说过贺瑞尔子爵?他的儿子对戏剧颇有兴致,所以买下了我们白风铃剧院。贺瑞尔子爵,他想要让《和谐曲》再次上演,为此甚至还重新装修了有点破的剧院,噢,侦探先生,您要知道,他甚至还把已经辞职的女主请了回来。虽然剧院还没有装修结束,但关于《和谐曲》的排练已经正式开始了。”
显然,这个事件的展开和《和谐曲》这部剧有关,因此我细细回想了一番。主角是一名精灵混血的少年,他的出生没有被任何人所期待,但风依然祝福了他,并赐予他歌唱幸福与苦难的嗓子。那一天,他行走于森林里,捡到了一只竖琴,他不是命运的宠儿,但他被音乐所眷顾,在他的手里,竖琴流淌出了一段曼妙的旋律,一直流进了路过的贵族子弟耳中。贵族很喜欢那只竖琴,同样也很喜欢少年弹出来的乐曲,因此他便将那名少年雇进了他的队伍中:他将一路向南走,去拜访幽城中的公主。少年跟随着贵族,经历了一番冒险,最终到达目的地时——他对那位公主一见钟情了。可像他那样卑微的人怎么敢对公主表达自己的情感呢?他在那座沉寂的城市里哀伤地踱步,同行的贵族在此时问道:我的朋友,我亲爱的小音乐家,我可以给你两种选项,其一,我们数日后便要返回,你必须头也不回地带着你的竖琴回到那座森林里,但是这样你仍然可以与你的乐曲为伴;其二,我会为你创造一个机会,用你的音乐去诉说你的爱吧,去感动公主,但作为回报,我需要你留下你的竖琴。少年沉默许久,然后,他选择了第二种结果。事实上,命运从他出生开始便从未为他带来过幸运,在遇见公主时,命运还是同样的无情,他的爱像是他的出身一样低贱,即便他的音乐足以从心底抚慰到每个人,但他还是被无情地拒绝了。那一夜,在苍凉的月光下,少年悲伤地唱着他的歌,再也没有竖琴为他作伴奏,就这样离开了那座无声的城市。失去了爱情与竖琴的他似乎变得日渐狼狈,最终,在同样的森林里,他走进了音符的跳跃里,咕噜咕噜,直至河水吞没了他,他才终于看清了。贵族和公主走在了一起,现在那里既有地位又有音乐的雅兴了,竖琴仍然在淌着欢快的歌曲,原来那才是少年的死亡——《和谐曲》。
罗夫洛斯正是那个最终深陷悲伤的少年,他的嗓音与外貌,的确都是相当贴合这个角色本身的。我虽然没有亲眼看过《和谐曲》,但凭借着这部剧当时的火爆,阿莫里日报都讲述了罗夫洛斯的角色塑造:相当完美,最后那死亡的和谐曲更是令所有的观众落泪。
我想,有关于和谐曲故事其实有着相当多的疑问,例如说,没有人知道这部剧的创作者是谁,也没有人知道白风铃剧院为何在那火爆的三个月后便停止了这部剧的上演,现如今,在它即将再次登台的排练上,却又出现了意外。我看着那位罗夫洛斯先生,他也许是想摆一摆架子,为他的故事塑造几分神秘感,但他最后也只是摇了摇头。
“好吧……好吧!谁知道干出这事儿的家伙到底是怎么想的呢?奥斯图姆侦探,今天是排练第一天,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会儿在台上对台词的只有我一人,抱着竖琴,一个人慢慢唱着那曲少年的自白,结果就是在那个时候,剧院新装的大吊灯就这么从我的头顶掉了下来!它几乎是擦着我的头发丝掉下来的,侦探先生,没要了我的命,但是也把我吓得不轻了,那盏华丽又昂贵的灯就这么在我眼前镶嵌进了地板里面……”
奥斯图姆是我的姓,显然,罗夫洛斯不仅不知从何处知晓了我的事务所的存在,甚至连我的姓名都知道了。
他还在不停地说,打开了话匣子便再也关不上了。“好在凶手没有想索我的命的打算,否则以那只吊灯的重量,要么是我死亡,要么就是幸运地去医院躺上几个月了。要知道,这盏吊灯正是前几天才换上的,新得都没怎么落灰尘!要说是意外,哪有人信呢?好在今天算是白风铃剧院换新后的第一天彩排,又是《和谐曲》,也邀请了一些人过来观摩……嗯,其中就包括莱维亚。哈哈,别看我这个样子,其实也是从阿莫里魔法学院毕业,相当荣幸地和现任魔法协会首席同届呀!”说到这里,罗夫洛斯煞有介事地咳了咳,“不过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莱维亚的发现。我对于魔法痕迹没那么敏感,但是莱维亚就不一样了,他一眼就能看见这是风魔法的使用痕迹,而且相当老练成熟,说是精灵的魔法都不为过了。不过我那时候惊魂未定,好不容易把脚从这一小堆的废墟里拔了出来,一抬头又看见了吊灯的尸体上居然还躺了一张卡面,我顺便把它也带过来了,侦探先生——有关于这张卡面的内容,我就不说了,请您看一看吧。”
罗夫洛斯推过来了一张材质较硬的卡片,要比手掌略大一点。
我第一时间并未看向那上面用标准圆体写的内容,正反两面,一面字一面画,从视觉角度出发,的确是画会更加吸引人一些。事实上,卡片背面印的内容,对我来说倒是熟悉得很了:自白到黑渐变的背景中,一只蓝色的猫瞳正窥视着这张纸面。它的眼底是命运纠缠的线,一直绕到了眼中的漩涡,它在凝视着命运,一言不发,仿佛要流出血泪。
这是我相当熟悉的印记,不,它应该被称为会徽——一个名为“启示会”的渎神组织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