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虑许久,终究还是决定动笔写下这篇回忆录——当然,与其说它是回忆录,倒不如称呼它为某起可怖案件的记录。对于这起案件,也许并没有人了解得比我更多,即使我只是一名普通的私家侦探而已。
无论如何,故事都应该从一位魔法天才与一群贵族议员说起,即便是后者叠加在一起,也比不过前者的智慧。对于曼第拉王国而言,近百年来,魔法都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蒸汽,机械,就好像他们自以为豪的大炮可以铺平魔法生物们曾经的住所那样,人类在魔法上的天赋向来不怎么样,因此,尽管王国的魔法学院还依然开张,魔法师们却已经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角,从生活里,或者从政坛中。这个世纪里出现的魔法师,尤其是从阿莫里魔法学院毕业的那些学生们,大多都选择成为药剂师,这起码不会让他们忧愁吃饱饭的问题,剩下那些资质略微没有那么平庸的,则会加入魔法协会,或者为贵族工作。
然而,莱维亚·阿本德罗特却并不同。对于这位传奇一时的大魔法师,当然,客观而言,他在魔法上的天赋的确无人能及,但这并没有赞美的意思。大约在三年前,他的名字开始出现在各类报纸,各种职业的人口中,那段时间毫无疑问是他最为成功的时日: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魔法师,当选为了魔法协会最为年轻的主席,随后又成为了一名议员——显然,这只是年轻人的起点而已。有关于他的所作所为,在这篇记录里,那些事情并不值得过多的赘述,但考虑到他的出身,他也的确提出了一些比其他脑子进水了的政治家们更有建设性的提案。
在今年春天前,我只在报纸上见过他。照相机的技术还过于简陋,以至于那些记者报社在拍摄时只能勉强看清一个人五官的轮廓,不过莱维亚大概使用了某种方法,这也许是魔法,也有可能是魔药,总而言之,他的模样在报纸上清晰可见。他有一副可以挤进权贵圈子的好模样,金色的头发(报纸上的图片当然是黑白的,但耐不住他的热情粉丝们已经为他作出了肖像画)在他的脑袋上似乎绽放出了属于贵族的气质,时年二十五岁的人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毫无疑问,他的好样貌也为他成功赢来了一大批支持。
时间是3月1日,平凡,但我也没有遗忘掉这一天的理由。一定要说这一天有什么不同,可能就是在那天的清晨里,一根蛇草被风吹到了我的鞋底——这是调配魔药中最常见的材料,可以为其他材料提供魔力,这个名字的缘由只是因为它长得像蛇的尾巴。在曼第拉王国的东北地区,那里的人们认为,在太阳升起的时候踩到蛇草,会为那个人招致难以想象的厄运,这样的说法并不少见,并且毫无依据,民俗学家认为,这句话的本意可能是踩到蛇的尾巴,因为那里居住着一些拥有剧毒的毒蛇,毕竟那个地区根本不生产蛇草,最多只能踩到已经被炮制成魔药材料的蛇草成品。总而言之,我并不相信那些迷信,但这一天里,随后发生的事情倒让我改变了观点——也许踩到蛇草当真有使人厄运缠身的能力呢?
前来拜访的人在正午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之前首先敲响了侦探事务所的大门。要知道,这很罕见。我的事务所位于阿莫里的鱼尾区,这里靠近港口,在战争结束后的几十年里,都是整座城市最为混乱与危险的地方:这儿靠近贫民窟,有的是吃不饱的家庭和找不到工作的港口搬运工,甚至还参杂了些由外地人组成的危险组织。在这里,丢失了你的钱包只是一件小事。几乎没有人会把一家侦探事务所开在这里,也几乎没有人会不带着保镖就来拜访我,事实上,真正请得起保镖的人都会第一时间考虑那些皇后区的侦探,或者魔法协会。再说说我的这位罕见的委托人吧,他看上去像是原本一辈子都不会涉足鱼尾区的人。身高可能是曼第拉王国男性的平均身高,棕色的头发在光下偏红,衣服布料很好,裁剪合身,但是颜色太过于花哨,这是那些权贵们不会选择的样式。他可能很有钱,内衬的高领与没有度数的金丝眼镜显得那个样貌姣好的男人更多了几分忧郁文艺的气息,没有戴礼帽,但后脑勺略长的头发用浅色的发绳扎了起来,他的长筒靴上沾了一些红色的砖灰,大概率是从正在装修的室内里沾到的——阿莫里近两日在下雨,想要从被雨打湿的砖头上沾到这种稀碎的颜色,显然有些困难。再看看他的手杖吧,杖尾被溅到了一些鹅黄色油漆,在阿莫里,最出名的便是绒里德河岸街,毗邻着贯穿阿莫里的比纳奥河,那里的建筑都涂有这个颜色,那条街上处处都是俱乐部、书店、博物馆美术馆或者是剧院,于是在阿莫里,鹅黄色就象征着文学艺术。然而,一定要说的话,我的确知道一处正在装修,并且位于绒里德河岸街的建筑:白风铃剧院。它在几年前一度非常出名,以一身忧郁气质的男高音罗夫洛斯为主演的歌剧《和谐曲》曾是阿莫里的潮流指向,只不过很遗憾,写出了这部剧的剧作者在此之后大概便江郎才尽了,虽然白风铃剧院仍然有着几部出名的剧,但不知为何,这几年来《和谐曲》却再未上演过。
那么结果就显而易见了。这位来访者正是白风铃剧院的罗夫洛斯。
出于礼节,我还是先为他泡上了茶。茶叶忘了是之前的哪位委托人赠送的,很有名的红茶,但已经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放置了数月,带着一些淡淡的潮湿,但总而言之,可以喝。
来客不急不慢地喝下了第一口茶。很难想象,为何会有人冒着被抢劫的风险,偏偏要来到我这家偏僻的侦探事务所,却一句话也不急着说,自顾自地开始品味略有些变质的茶叶。我想,他大概是有一些急迫的:从白风铃剧院到这里,乘坐马车也需要一个小时二十分钟左右,加之我的事务所所处位置的确有些难找,那么这又是至少十分钟的时间。这位歌剧演员在今天上午,或者说是太阳升起的时候,应该有出门过,今天没有下雨,但他的衣角有被露水打湿过的痕迹。很显然,此后他一直都待在室内,待在白风铃剧院里,然后沾上了这些痕迹。但他应该遇见了一些突发情况,衣领有些凌乱,并且有一些深色的细屑和闪闪发光的水晶碎片,他没戴帽子,当然,但不知为何,头发却有些不服帖,这可不是一位绅士会忽视的地方,除非他并没有时间留意那里。那么,这位罗夫洛斯先生,刚刚也许经历过一些惊险的突发事件,可能是白风铃剧院的某处发生爆炸或者坍塌,又或者是某些道具从高处掉落,险些将他的脑袋也砸进了地板——随后他惊魂未定,也许是听取了某人的建议,方才选择了足有一个多小时路程的这里,然后呢,开始品茶。在此之前,应该并没有人说过,白风铃剧院的男高音其实是一位智力障碍的患者吧?哦,但我不得不提及,我对于这类人群并没有歧视,当然,毕竟这个国家最不缺的就是这些人,我看整座城市里,尤其是坐在王宫和议会里的那群人里,基本上没什么人能意识到,他们最好的归宿应该是病院,而非在那些职位上尽职尽责地为其他人添堵。
我开始觉得,让他进门是一个错误且浪费时间的选择了。
他在沉默的一杯茶后,选择说出口的话仿佛刚刚的那杯液体全都倒进了他的脑袋里一样:“侦探先生,您对于茶叶的喜好真是出乎我的意料,我想,您一定是一位优雅的茶叶品鉴者,也许我们会有很多共同话题呢?”
于是我觉得,我真应该在他的那杯茶里加点墙灰进去的。
沉默或者让他滚出这里,我选择了后者:“罗夫洛斯先生。如果你只是来这里浪费时间的,那么我希望你至少还可以明白一点,即我将拒绝你的委托。先生,去找其他可以忍受你的侦探吧。”
这算是我难得温和的说辞了,说实话,也许是因为那一天我的心情还称得上不错,但这对于罗夫洛斯先生而言只是错误的选择——在彻头彻尾地使用粗鲁的语言之前,他似乎都读不懂他人话语里的恼火。在我的那段话结束后,他也只略有些慌乱地放下了杯子,然后惊叹地说道,“侦探先生,您怎么知道我叫罗夫洛斯?”
……我认为我忍受蠢货的能力有所提高。
“我还知道你刚经历过一场灾难。罗夫洛斯先生,如果你的言语水平没到达可以讲述发生了什么事情的话,那就请不要再浪费我的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