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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有人在上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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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我扬眉,“那你要怎样才肯从白泽身体里出去?”

共工背负双手,飞掠过水面,朝我所在的大石处飞过来。我手指微屈,不远处白泽身形如被人凭空当头甩了一巴掌,突然不稳,头脚倒置,摔进水里。顶着白泽身体的共工狼狈不堪,它自然是不怕水的,只是身体被硬生生地操控,着实憋屈。一个鲤鱼打挺,冲出水面,想对水中少女使用玄圣境的重力法则,却猛然想起,这是白泽那只灵力低微的瑞兽的身体,根本没有那么高的灵力可以给它消耗,去支撑重力法则。

我感觉到周围空气在微微地震动,但这种感觉只坚持了一瞬间,就在空气中悄然崩溃,散了。

我不客气地哈哈大笑。正笑着,我散在这座山上的神识感应到很大的怨气。

——一个女子在上吊嗳!

我瞬间穿好衣服飞出水面,同时祭出配剑挥向三十里外一棵歪脖子树,砍断白绫。那姑娘落地后猛咳了很多次,才缓过气来,抬眼看见一个白衣少女手握宝剑,向这边飞了过来,落在她面前。她双手撑地,费力站了起来,身高竟还没有我高,可她明明是个三四十岁的妇人。妇人脸上泪痕未干,蓬头垢面,眼中蔓布红血丝,双眼空洞无神,

“你为何救我?还不如让我死了!”

“你为何寻死?”

妇人嘴角扯出一抹比哭还难看的笑,指甲深深掐进掌心:“说了有什么用?官府说我逃嫁是罪,说我告前夫是诬告……我连死的资格都没有吗?”说着,眼泪横流,眼神不甘,倔强,悲怆,又愤怒,“呵呵,我跟你个小姑娘说得着吗?”

“你不说,怎知没用?”

她双眼无神,透着绝望,“没用的。”

我挥剑指向她,剑尖劈开她胸前衣领,“你若不说,我把你扒光衣服,扔到大街上去!”

“你!”她指着我,“你还是个小姑娘吗?”

“你想让我是小姑娘,那我就是,你不想让我是,那我就不是。关键看你能不能让我高兴?”

“你欺人太甚!”

“说吧,为什么跑到这里上吊?”男权社会将女子的贞洁抬的比生命都重要,区区‘贞洁’二字竟然就能轻松拿捏一个大活人,可真是荒唐!

“我叫苟小菊,二十年前,我才十六岁,在父亲和舅舅的主导下,它们以带着我投靠亲戚为名,将我从黔中郡骗到长沙郡,卖给一个年纪三十四岁的陌生男人黄够赖,他年纪都跟我父亲一样大了。整整十一年,我被那男人禁锢,常年遭受打骂折磨,反复怀孕生子,同时还要不断挣钱,当他们一家钱袋子,供养他一家子吃穿。十一年啊,我不想再这么下去,这样禁锢、压抑、消耗的日子我过够了!”

她眼中充满压抑和不甘的愤怒、嘲讽,

“为了活下去,为了不被它打死,折磨死,为了摆脱这无尽的苦难,我开始了背井离乡,一无所有的逃亡日子。在我恐惧、无助、漂泊的岁月里,我认识了现在的夫君,我终于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我和夫君育有一女一男。却没想到是来之不易的新生,却害苦了我现在的夫君。五十四岁的黄够赖得知我另嫁他人,将我和夫君告上公堂,那官家判我和夫君打板子,坐牢,流放北地。我不服,告前夫和舅舅父亲买卖少女,却因证据不足,输了官司。”

“只是流放?”

“秦律,女子犯罪,年轻者发给官家做妾,我已三十多岁了,没人要,要被发到军中,供军中男人”

“不对!”我打断她,“秦律,妻子弃夫逃嫁,判令孩子不认其为母,以作惩戒。没说有其他惩罚呀。你那官家用的可不是大秦的律法。”

“我一个村妇,并不懂这些。我只知道拐卖人口是犯法的,但苦于没有证据。”

“想报仇吗?”

“报仇?”

“你应该杀了它们。”

“可,那是犯法的,我会蹲大狱,会游街,然后,”她双手抱着自己的身体,“然后,会死。”屈辱,毫无尊严地死。虽然上吊也是死,但至少不用死得那般屈辱。

“那又怎样,既然要死,那就死的有意义些。”

“意,义?”

“犯错的是别人,又不是你,你为何要惩罚自己结束生命?若你背负屈辱,不去杀伤害你的人,却把自己给杀了。你的死只会让它们认为欺负你,又不用付出代价。你不报仇,是在纵容它们的犯罪行为。你不报仇,那些男人只会觉得女人受欺负是活该,你就该被这样对待。你自己都生不出为自己报仇的勇气,自己都无所谓,还指望旁人吗?受害的可是你,又不是旁人,你死了,旁人不会损失什么。这是你的仇,最应该提刀冲杀过去的,应该是你。死都不怕,连命都豁得出去,难道还怕复仇会带来什么后果吗?顶多一死而已。不是吗?”

她惨笑,“你说的轻巧,可我一个弱女子,我要如何报仇?”

“跟我来!”说着,我抓起她胸前衣襟,飞掠而起,在林水间轻跃,很快将她带到我先前沐浴的那片温泉上空,山谷间回荡着苟小菊的失声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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