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四认命地蹲下身,三两下拆开那个滑稽的绸布粽子。只见血泡已被磨破,药膏涂得东一块西一块。
“温大少爷怎么不直接把银票糊伤口上?”他一边利落地清理伤处,一边没好气地吐槽,“好歹银票上的朱砂还能消炎止血。”
说着扯下自己衣摆干净的里衬:“看好了,包扎要这么包,不是让您给脚脖子戴大红花。”
待他三下五除二包扎妥当,别温瑜试探着将脚往靴子里一伸,竟顺滑地穿了进去。
沈四顿时眉飞色舞,叉腰得意:“怎么样娇气包?小爷我这手艺,比太医院那群老头子不差吧?”
别温瑜试着走了两步,发现疼痛大减,嘴上不肯认输:“马马虎虎罢,比宫里太医还差些火候。”
沈四气笑了,伸手就要去扒他刚穿好的靴子:“成,那您老自个儿裹粽子去,小的这就给您拆了重来!”
“别别别!”别温瑜慌忙躲闪,一个趔趄差点栽进溪水里。言迩不知何时已站在他身后,适时伸手扶住。
“沈少侠好手艺。这般利落的包扎手法,倒让言某想起一位故人。”
沈四挑眉:“哦?莫非言公子还认识其他娇气包?”
“非也。”言迩道,“是位小时候总跟在我身后,嚷着要当大将军的小家伙。话说回来,二位少侠过了黑风寨,是要往南还是往北?”
别温瑜脱口而出:“要往南边去。”
言迩略显诧异:“温少侠瞧着是富贵出身,怎会孤身往江南去?”
一说这个别温瑜可来劲了,当即坐直身子:“家中……管得严。”
可话一出口就卡了壳。那些动辄跪祠堂、禁足半月的管教规矩,随便说出一件都足以暴露他的身份。
言迩体贴地不再追问,只温声道:“公子既要去江南,可已有落脚之处?”
别温瑜此番出走全凭一腔热血,哪里想过具体安排,只得含糊道:“尚未……走到哪里便是哪里吧。”
言迩道:“说起江南,近来可不太平。”
这话立刻勾起了别温瑜的好奇心,忙追问道:“怎么不太平?说来听听。”
言迩眉眼一弯:“倒也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是近来江湖传闻,转意剑一路追杀血罗刹,已经到了桂林地界。许多英雄豪杰听闻转意剑的名号,都赶去想要助她一臂之力,亲手斩了那恶贯满盈的血罗刹。”
沈四嗤笑一声:“就凭那些乌合之众?血罗刹纵横江湖十余年,连空明大师都奈何不得。那些赶着去送死的,怕是连转意剑的影子都没见着,就先成了漓江里的浮尸。”
别温瑜听得眼睛发亮:“转意剑?可是那位号称‘一剑既出,恩怨转意’的女侠?”
“正是。”言迩颔首,“据说她剑法超绝,已臻一流武师之境。十余年前初出江湖时,曾于洞庭湖上独闯十二连环水寨,一人一剑便让那些横行水上的悍匪尽数折腰。”
见别温瑜听得入神,他温声解释道:“这江湖中人习武,自有境界高下之分。最基础的便是武师,能拳脚娴熟、兵器在手,如此便算入门。再往上,三流武师已能以一当十,二流武师更是能足以在镖局谋个镖头的差事。这两层境界,但凡勤学苦练,总有望触及。”
“但一流武师,却是道分水岭。到了这个境界,已非勤勉可及,需得天赋与机缘并重。内力运转自如,招式融会贯通,放眼整个江湖也是凤毛麟角,堪称人中龙凤。”
“至于宗师,那已是开宗立派的人物,武功臻至化境,放眼整个武林都屈指可数。而传说中的大宗师,更是百年难遇,据说能达到天人合一的玄妙境界。”
“这转意剑李回心,便是得天独厚,既有天赋又得机缘的典范。”
沈四在一旁圆石上坐着,听得直撇嘴,忍不住插话:“你在这瞎忽悠啥呢?还百年难得一遇,如今江湖上明摆着就有五位大宗师,当我们是门外汉不成?”
是了。
如今的江湖上,确实还存在着五位大宗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