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得多亏了十方,”仇笑一右手一摆,面色严肃了些,“我来是为告诉你们,圣主的心莲可千万用不得。”
神色又一下放松了,“不过幸亏你们没来得及用它,事情也还有转圜的余地。”关切的眼神,最后落到了乐正罗身上。
“这心莲怎么了?”从她刚才一进来,就见乐正罗的脸色红里泛着白,风翎收回疑惑的眼神,不假思索问出口。
“谌月说,凡是得到守神琴认可的乐主,皆会被赐予一朵五色圣莲。而此莲需以精血喂养,养之愈久、灵力则愈强。”
顿了片刻,接着道:“而随着喂养的时间越久,这人身与心莲,便会自发血融一体、荣损与共。”
突然想起前几日在城门外,圣主说的那一番莫名其妙的话,风翎这才后知后觉明白,他话中真意到底是为何。所以他在那时,就已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但明白并不代表理解,风翎一时间,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自我记事起,他便日日守着它,待它如同己出,甚至远超我这个亲生女儿。”低首苦笑一声,“他说自己心口那道疤,是母亲恼他总偏疼偏爱,不小心失手所剜。”
“我竟还天真信了他的鬼话,呵,直到如今仍深信不疑。”鼻尖一阵发酸,极力控制发抖的声音。
我今日若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真的亲手杀了你,你是要让我一辈子,都活在弑父的痛苦之中吗。
我乐正罗,怎么会有你这么懦弱,而又狠心的父亲。
仇笑一担心地伸出手,想握住她的手背安慰她,乐正罗抬手将他推拒了回去。闭上眼强力镇定下心中翻涌的情绪,再抬眼间,又恢复到了往日处变不惊的模样,心里已有了抉择。
“他既亲自将心莲给了我,该如何处置它,便由不得他再自以为是。”
风翎自是支持她的选择,声音放轻道:“我刚在邬常口中得知,乐正炀只要离了血灵,便是行尸走肉罢了。”
“所以对付他不足为惧,关键在于拉拢这个邬常。”
细细往下分析:“它亲口答应我,以后不会再献祭乐子,可也极力阻止我们拿回守神琴。”
“现在反而是它,成了我们最大的阻碍。”话落,脑中倏地想起什么,又轻扬起嘴角,“呵,倒也未必~”
两人疑惑望着,瞎说一通的风翎。
向仇笑一招了招手,他便立即俯身前来,风翎当即出了个鬼点子:“邬常的真身乃为守神琴,邬常的真心,也只为它的琴主,谌月一人停留。”
“我们让谌月出马说服邬常,那必定事半功倍~ ”满眼都是贼笑。
仇笑一却大吃一惊:“你说谌月是邬常的……主人???”
风翎语重心长点了点头,脑子里反应了会儿,又立马摆了摆脑袋。
仇笑一:“?”
乐正罗:“?”
“邬常的琴主谌月,从面貌身姿,到神态气韵,都与我们认识的那位谌月,完全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但那位女子,千年前便不幸身亡了,邬常为此,一直耿耿于怀至今。”
打了个响指,胸有成竹道:“不妨让谌月试试,说不定都不要我们去拿守神琴,人家自己乖乖就送到我们手上了。”
乐正罗心里存疑:“谌月若去了,邬常对她不利怎么办?”
仇笑一倒是不担心这个,蔼然一笑:“惊风说,谌月曾单挑过一整个帮派的人,最后还能全身而退,千万别小看她一个文文弱弱的小姑娘,下起狠手来,可一点儿都不心慈手软~”
风翎其实还存了个心思,即便谌月自认赭离镜为母,又将城墙之外的魔物,当作是自己的生父,但她始终不愿相信,如此纯然正气的女子,会是害死无数人的魔物之女。
谌月的身世,恐怕还有待再考究。
而她在邬常那儿,又正好见到了一个,和她从头到脚,都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子,她很难说,两人没有一丁点儿的联系。
或许通过邬常,可以了解到她的真正身世,也是说不定的事。
不过这一切,只是风翎心里的臆想罢了,但不试又怎么知道,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呢。
“那就这样说定了,你记得把我们刚说的细节,一字不漏全都告诉谌月。”尽管有些草率与鲁莽,风翎最后还是坚持做了这个决定。
仇笑一一口应下:“知道了,保准不差一个字儿。”
将所有事情捋顺后,心里突然空落落的。看着窗外渐亮的天色,仇笑一依依不舍看着乐正罗,语气一下黏糊起来了:“阿罗,我得赶在守卫轮换前走了,我们……后日再见。”
乐正罗望了他一眼,不小心瞟到了风翎看戏的眼神,又从他身上移走视线,只轻声嗯了一下。
见她反应淡淡的,仇笑一悻悻站起身,转脚便迈了出去。还没走两步,实在心痒得很,又掉步回到乐正罗身边。
十分之大胆,上手用指尖偷戳了下,她右侧耳坠上的小珠子,直将小珠子撩得晃晃悠悠的~
“这珠子真好看。”
乐正罗一把拍开他的猪手,无语抬起头,眼里现在有了浓浓的情绪:“你是不是有病。”
像是听到什么甜言蜜语似的,仇笑一笑得嘴都快咧到后脑勺去了,露出痴汉般的笑容:“我这就回去治~”
对着她弹了两下手指,脚步轻快地迈出了房门。在掩上房门前,对着乐正罗单闭起一只右眼,再缓缓睁开来,乐呵呵回役音城寻医去了。
乐正罗脸色顿时半是无语,半是忍不住想笑,卡在中间不上不下的。尤其还是在另一人面前,她更得紧紧抿住嘴唇,保持一如既往的风度。
两人视线,不期然在半空悄悄相会,目光刚一触上的瞬间,两人全都莫名笑出了声。
“……你再笑~”乐正罗单指靠于上唇边,本是想冷言威胁的,可这该死的笑眼,实在藏不住半点儿。
“你不也在笑~”
“要你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