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获奚莫人尸体十八具。皆在身体上覆盖着一层淡淡的蓝色,水洗不掉。尸体拉入城中,百姓惊讶。
有好事者怀疑是伪造,但仵作仔细检验过,的确死亡不久,尸身才僵,尸臭不重。百姓们怯生生围聚,小心翼翼戳了一下地上的尸体。“是新鲜的!是新鲜的!”
苗小妹道:朕靠近时便觉那巨大的怪物有极大的问题,原来这奚莫人会妖术!十八个奚莫人聚集在一块便可合并为一个身高十尺的巨大的奚莫人!这就是所谓的进化!若不是她曾是神女,曾感受过神的声音,也不会打败这群恶人!但她的神力终会慢慢消散,下一次不一定还能做到。“朕能为百姓做一些事,即便神力渐渐消散最终成为一个普通人,朕也十分欣慰。”
她说得十分清楚,不忘让史官赶紧记下。免得后世说她胡说八道。
一来二去,被士兵传为:皇帝陛下单枪匹马捏断五十多奚莫人的脖子。
后又被百姓传为:盘踞在这一带边境危害甚广的奚莫人被孤身潜入敌境的皇帝陛下彻底剿灭!?
天啦,这是何等可怕的能力!
这是何等强大的魄力!
苗小妹很满意流言蜚语。
对李洋洋说道:“朕知道,你一定能做到!”
蓝光?鬼火?严格来说那颜色偏绿。
用化学语言表达,那叫做“磷”。
身高十尺的怪物?红色的头发?
竹子架子加灯笼加磷加红色蓝色的染料。
蓝色的尸体?
矿石染料加植物染料加矾。然后将之前马匪的尸体丢进去泡。通过冬天的河流与冰块雪块混淆尸体僵硬程度与腐烂时间。她才不信一个小小的县城里还能有宋慈那种级别的验尸官。
李洋洋:“陛下,这是装神弄鬼。”
苗小妹:“爱卿言‘装神弄鬼’,请问你是背叛了你当和尚的过去还是当道士的曾经?”
李洋洋:“陛下神威盖世!臣佩服!”
苗小妹笑了。
奚莫人?
她至今没见过。作为一个接受过基本生物学教育的高中生毕业生。不会相信什么红毛蓝身的怪物真正存在。
但南河一带的百姓这样认为。琨元国城中的百姓也这样认为。闲来与军中士兵闲聊时她确定消息皆来自于边界上的军队。她认定“奚莫人”或许真的存在,但应该之事普通边境百姓,所谓的“可怕奚莫人”不过是军队为了吃饷。
而天下所有事都可为自己所用。
这个便宜不见白不捡。
李洋洋作为抽象唯心主义与颠三倒四科学主义(作者君自创词汇)的代表人物,以饱满的热情与充分的精气神加入了这一场针对奚莫人的“猎杀”。
当过和尚也做过道士、且爱云游四方的他可以轻松找来蓝色、红色染料。虽然搞迷信但是个坚定的科学实干主义者的他从不畏惧去乱葬岗找磷。乱世,乱葬岗多的是磷。
上一回薄雪时苗小妹就想这么干。
唯一麻烦的是尸体。
没想到巡查各村时知晓了马匪的事,这不是盼什么来什么嘛!行动时她留心观察崔羽的反应,确定了“奚莫人的故事就是为了吃饷”。
一场阴谋,顺利开展。
如今的苗小妹在百姓的心中已是功盖千秋的伟大帝王!
上朝时,百官交口称赞。
其中不乏有清楚真相的。
比如李杰就死盯着苗小妹,表情像吃了苍蝇。
苗小妹微笑,微笑,微笑。心里绽放开一朵又一朵小花花,世界真美好啊!
反正她打败了传说中的奚莫人——就此没人敢否认她的本事,否定她的功绩。
知道真相的人不敢说出真相——说出真相就承认自己常年依靠“奚莫人”吃饷,贪污,压榨百姓?
这叫什么?
用魔法打败魔法。
看着尴尬的崔羽、余辉,黑着脸的李杰,苗小妹比了个剪刀手。
胜利。
同样知晓真相的苗梦娘忧心忡忡道:“陛下。但若那奚莫人真存在,真就卷土重来……”
苗小妹:“你是信奚莫人是红发蓝皮肤还是信我是武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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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梦娘:“奚莫人是红发蓝皮肤。”
苗小妹:“……你看,这不就对了。朕给你解释了你依旧是这样想的。其他人也都是这样想的。所以朕赢麻了。退一万步讲,就算真的出现红毛蓝精灵——难道就不能说是奚莫人的余孽?话本中时常出现这种场景说明什么,说明留有余孽的这种事也很正常嘛。当然,朕还是站在生物学那边。”
正月初一,苗小妹穿着裁剪好的龙袍正式登基。百官朝贺,百姓感动得涕泗横流。
依旧叫琨元国。
改年号为启泰。
国中一切欣欣向荣。
但苗小妹很清楚,这是因为人少、国穷所以好控制。
从地理位置看,琨元国成为兵家必争之地的几率微乎其微。朝臣中有人建议立刻扩张,东南富饶,东北有天然防御,中原历史文化深厚是鱼米之乡!怎么都比困守穷国好。
苗小妹难道不知道?
但以眼下的军力出门作战就是带着全国人民自杀。
达成目标:稳定国家。
下一个目标:发展,发展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