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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代神选者建立高墙与法则之后,时至今日公民们对神选者是又恨又怕,他们认为会失控杀人的神选者算不得是人类——人类才不会从手心凭空冒出一团火焰,人类也不会对同类相残感到兴奋,人类是会做梦的。

这是正常的,当一种现象成为少数,那么在大多数人眼中这就是错的。

他们始终坚信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不过这话也就只能私底下说说,没人敢大张旗鼓地去惹一群有着能够轻易杀死普通人的特殊能力的疯子。而且,还是有利用价值的疯子。

神选者的地位在墙内不高不下,属于一种特殊的级别,总之大多普通人都会对他们避而远之。而神选者自知被厌弃,平常也会刻意避开普通人群。

不过在林碎看来,现在神选者的地位日况愈下,双方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爆发战争也只是迟早的事。

“没。”常乐靠在墙边,“但也快了。”

钱知璟已过二十二岁,就算能挺过这次的反噬,他的时间也不多了。觉醒异能后的七年至十年是最危险的时期,而钱知璟是十三岁觉醒的。

“这样啊,那还真是挺惨。”林碎仰头喝了一大口啤酒,气泡刺痛柔嫩的喉管,而她却像是迷恋上了这如同自虐的疼痛感。

“既然他都快死了,你们不在他身边多陪陪他,反倒都跑来我这干什么?”

林碎说完这句话才反应过来她着实有些戳心窝子了点,但她可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反正这群小子跟她又没什么情分。

而且,她说的可是事实。

“诶你...”常安刚想反驳却被常乐拦下。

“他不会死。”姜厌捏紧拳头,似是终于下定决心般,“部长说,你有办法救他。”

林碎盯着姜厌的脸不说话,几秒后噗嗤一声笑出来,摇摇头又仰头喝了一大口啤酒,费力咽下后抬起手背擦过嘴角,“原来这就是她为何费尽心思都要把我跟阎魔罗绑在一起的原因。”

她将脑袋抵在支起的右手上,未被扎起的长发一部分垂在桌面,像是倾泻而出的墨色瀑布,偏细长的眼睛跟钩子一样直直勾着姜厌。

“不过,你凭什么认为,只要你提出要求,我就会帮你?”

姜厌眼神有些躲闪,他不敢正视林碎的眼睛,“我从来没这样想过。”

“你跟她认识多久?”林碎问道。

姜厌不知她这突转的话题是为哪般,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大约三年,不过我们之前很少有交集。”

三年啊...对他们来说也算挺久的了。不过,三年可不足以看清一个人。

林碎抬起头,背靠着椅背,垂在桌面的长发随着她的动作被压在身后,她蜷起双腿踩在椅子上,继续道:“她这人,生平最崇拜的就是千江长明。而千江长明,是上一任阎魔罗的队长,他把这个名号送给你,禾七居然没什么意见,我猜,你跟千江长明那货关系匪浅吧?”

上次周一跟她说的,她只听清了一部分,依稀记得他有个妹妹,也姓千江。

姜家本姓千江这事她知道,也知道他们为何只选出一人冠姓千江。其实本来他们的上一代该姓千江的不是千江长明,那货跟姜厌一样,丝毫没有姜家所重视的劳什子诏令天赋,但为何他却偏偏能在众多优秀姜氏子弟里被选中呢?

这事就说来话长——其实也不长,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那小子纯纯走狗屎运。千江长明这人简直可以说是气运之子、天道宠儿的典型代表,其人生经历那才叫一个老天爷追着喂饭吃一般的传奇,说他这一生一路坦荡半点挫折都没有确实是有些夸张,但也快大差不差了。

毕竟他丫的从出生起就是古早言情小说的男主标配——有车有房——虽说只是一辆破烂小三轮和一栋漏雨的茅房,还父母双亡——他妈跟姜厌他祖母不是同一人——非要理清关系的话,他只是姜家旁系的一个私生子。

这种王炸开局注定了千江长明这货拥有绝壁不平凡的人生,就好像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其实并没有,因为他丫的从小就会运用他那张帅得超标的脸四处装可怜骗吃骗喝,屡屡引得旁人怜爱,恨不得将家底都掏空给他——怎么说呢,就是他那张脸,下及三岁老母上至八十小儿都无法拒绝的帅......咳咳,扯远了。

林碎猛灌一口啤酒,将千江长明那小子从自己脑海中抹去。

姜厌听林碎提起千江长明,以为她是在思念老情人,心口一阵刺痛却又无法言语,只好强撑着精神回道:“他是我小叔。”

林碎一脸吃屎地表情上下打量着姜厌,后知后觉道:“噢,原来你就是他的那个大侄儿。”

碰她瓷的那个。

“不过,就算你跟千江长明有关系,我也帮不了你。”

“为什么!?为什么帮不了?”姜厌眼眶微红,顾不上伤心林碎记不得他的这件事,一心只想着拯救钱知璟,此时听见她拒绝,情绪有些激动。

“禾七部长不也成功活了下来吗?”

禾七身为神选者,作为他们的前辈,年龄似乎早已超过神选者的最后的寿命界限。没有人清楚她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自前阎魔罗小队的最后那次任务失败后,禾七的能力便跟随着那次墙外任务的记忆从她的身体里被彻底给抹除掉,科研院检查不出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就算是用特殊能力的神选者也无法提取她那段时间的记忆,结果这事到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那你最应该做的是问问她到底是用了什么方法,又是怎么活下来的,而不是怀抱着虚假的希望来寻求我的帮助。”林碎话风一转,又吐槽道:“再说了,那臭脸女虽然长得老,但她才二十三,还没到时间。”

姜厌说不出话来,“我…”

见他陷入迷茫之中,林碎不慌不忙地抛出另一个问题:“你知道为什么神选者拥有强大的异于常人的能力的同时,还要承受绝对得付出的如同诅咒一般的代价与短暂寿命的束缚吗?”

“因为...”姜厌的声音有些沙哑,“世界的法则是因果循环,等价交换。”

“众生造作妄想,以心生心,故…”

“常在地狱。”

林碎将头靠着椅背仰起,身体绷直露出曼妙的曲线,人类本性的欲望在此刻被勾起星火,逃离伊甸园的莉莉丝被上帝降以反叛与淫|欲的罪名,从此罪与罚交织缠绵直至水乳交融不可分割。她左手指尖一路抚过鼻尖、嘴唇、下巴,从白皙的颈部触碰到黑色项圈,最终停留在心脏处。

她的心跳,比常人慢了些许。

“人的私心无穷无尽,就如同那石碑与棺材里刻下的故事,所求皆是私心在作怪,虚伪也好,谎言也罢,不过天性二字。这天地间,存在一个真实的我,称之为‘真我’,‘真我’生出上、中、下三毒,号为‘彭琚、彭踬、彭矫’,故使人们常执着于‘贪欲、食欲、爱|欲’。

因‘真我’而对立的‘你’、‘他’、‘万物众生’衍生‘我的’、‘他的’、‘我所想’、‘他所爱’,不断产生矛盾,一切烦恼皆由‘真我’而生。”

何为人?欲望满身。

林碎重新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坐姿,抬手在易拉罐瓶身上画着圈,丝丝冷气冒出凝成一颗颗小水珠,水珠随着指尖滑动交融,从最初的芝麻大小逐渐汇聚,就像人心底的欲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跟不断与外界的接触变得愈发膨大,但不断融合的水珠表面张力到达了一定的临界值后,不再能保持稳定的形状,直接涣散崩溃。

欲望到达顶峰,枷锁便成了诅咒,天性膨胀成为怪物,吞食人心底的一切。

林碎将手从罐身上收回,水珠的表面张力紧紧抓住她不放,最终一部分水珠留在指尖,晶莹剔透,倒映着光亮,但它尚未停留太久便随着手指滑落,“真我的欲望产生执念,执念催生异种,而一切的源头,都来自于人身中的‘尸神’。”

神选者之所以拥有违反定律的特殊能力,则是因为他们作为人的天性被压制,真我丧失,导致体内的尸神陷入沉睡。

古语有云:斩得三尸,即证金仙。

很可惜,神选者体内的尸神只是暂时陷入沉睡,一旦尸神复苏,他们生命的终焉号角便会即刻被吹响。

“姜厌,我们都会下地狱。”林碎抬起眼眸直视姜厌的眼睛,姜厌下意识的闪躲又小心翼翼地偷瞄。

那一刹,不断膨胀的那不可言说的微妙气氛如同铁水炸开金树银花,星辰碰撞银河,亿万年前宇宙大爆炸时产生的余波时至今日依然能够轻易杀死青涩的树苗。不管怎样,姜厌都落入了林碎的棋盘里,只能乖乖化作听话的人偶被玩弄于股掌之间。

林碎很喜欢这样看人,她记得在很早以前有人跟她说过,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透过眼睛,能看到一个人的心是否纯洁。

可是,这怎么会呢?

人啊,是世界上最会伪装的动物。

她曾亲眼见证过眼神如同稚子般纯洁的孩子一脸天真地剖开玩伴的肚子,将满腹的内脏当做扮家家酒般搅散。

人心的善恶跟眼睛可没什么太大的关系,瞎子对此表示赞同。不过据林碎观察,大多数人在被直视的状态下多多少少都会出现不自觉紧张的情况,与此同时,破绽也会随之放大。

姜厌低垂着头,不知是被林碎的那一句“下地狱”给吓到了,还是被林碎明晃晃的视线给盯得不好意思。

“如果他只是能力使用过度的反噬,根本就不需要我去救,过段时间自己就会好。但如果不是,你们也不用找我。”林碎喝酒的动作顿了顿,“因为谁来了都救不了他。”

这话可说的在理,现在还没确定钱知璟到底是失控还是反噬,不过哪一种都不需要她的帮助。

或者说,他根本就不值得她救。

就当她是毫无同情心的麻木不仁的大人吧,在残酷又荒谬绝伦的世界里,千万不要对她产生一丝一毫可以依赖的想法。

林碎遵从世界法则,从不轻易主动沾染因果,加之凡事皆有代价,若想要将人强行救回来,相应的代价也会随之增加,或许是一条胳膊,又或许,是以无数条命相抵。

逆天改命,从来不是什么轻松活。

林碎将蜷起的双腿放下,单手撑着桌子站起,径直朝着门口处走去,越过周一时顺手抢过他怀里的刀甩在桌上,然后打开门对众人说道:“你们该走了。”

吹来的风扬起发丝,混杂的尘埃伙同空气落入嘴中,砂砾的味道她早已尝过千百遍。熟悉的混合着一丝汽油味的灰尘,像舌根与喉管的贴合处黏着着怎么也咽不下去的细小颗粒,是猛灌了一大口烟灰水的不适感——林碎曾有一次睡迷糊了随手拿起装着烟蒂的啤酒罐子就往嘴里倒,总之那段时间她看见啤酒就犯恶心。

姜厌虽不甘心,但也深知不能再强求什么,只能先回去等待并期望结果不那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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