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回为人也,择乎中,得一善,则拳服膺弗失之矣。
三年之丧,而不语,对而不: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在室之中,非时见母也,不入门。衰皆居垩室不庐庐,严者也。妻叔父母,姑姊妹兄弟,长、中、殇视成人。亲丧除,兄弟之丧内。视君之母与妻比之兄弟。发诸色者,亦不饮食。免丧之外,行道路,见似目瞿闻名心瞿。吊死问疾,颜色戚容有以异于人也。此而后可以服三之丧。其余则直而行之,是也
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二年也。九七月之丧,三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丧,一时也。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祭不为除丧。三年而后葬必再祭,其祭间不同时而除。大功者主人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士妾有子,为之缌,无子已。生不及祖母诸父昆弟,父税丧,己则。降而在缌小者,则税之。君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而后闻丧,则税。近臣,君斯服矣;其余从而服,不从税。君虽未知,臣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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