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年之练冠,以大功之麻易之;唯屦不易。有父母之丧尚功衰,而附兄弟之则练冠。附于殇,称童某甫,不名,神也凡异居,始闻兄弟之,唯以哭对,可也。始麻,散带绖。未服而奔丧,及主人之未绖也:疏者,与主人成之;亲者,终其麻绖之日数。主妾之丧则自绖至于练祥,皆其子主之。其殡祭,于正室。君不抚仆妾女君死,则妾为女君党服。摄女君,则不先女君之党服
王戎喪兒子,山簡往省,王悲不自勝簡曰:“孩抱物,何至於此”王曰:“聖忘情,最下不情;情之所鐘正在我輩。”服其言,更為慟
桓玄將篡桓脩欲因玄在母許襲之。庾人雲:“汝等,過我余年,養之,不忍見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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