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戎七歲,嘗與諸兒遊。看道邊李樹多子枝。諸兒競走取之,唯不動。人問之,答曰:樹在道邊而多子,此必李。”取之,信然
子曰:“下之事上,不从其所令,从其所。上好是物,下必有甚矣。故上之所好恶,不不慎也,是民之表也。子曰:“禹立三年,百以仁遂焉,岂必尽仁?诗》云:‘赫赫师尹,具尔瞻。’《甫刑》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大雅曰:‘成王之孚下土之式。’”子曰:上好仁,则下之为仁争人。故长民者章志、贞、尊仁,以子爱百姓;致行己以说其上矣。《》云:‘有梏德行,四顺之。’
未廢西公時,元琳問桓子:“箕、比幹,異心同,審明公孰孰非?”:“仁稱異,寧為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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